住建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 |
服务对象 |
办事依据 |
是否收费 |
承办处室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河北省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认可书 |
县住建局 |
企、事业单位 |
河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5号 ;唐山市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唐山市人民政府令﹝2004﹞1号 |
否 |
办公室 |
0315-7386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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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热用户供热 |
县住建局 |
建通热力公司供热区域内的单位、个人 |
《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 |
是。唐价价管字(2008)39号;唐价价管字(2013)37号 |
建通热力公司 |
建通热力服务热线03157123628 |
现场人员按电脑收费系统数据收费;服务对象为建通热力公司供热区域内单位、商户、居民用户;所收热费为当年度热费或无争议陈欠热费;费用交割方式为POS划卡或现金。 |
3 |
房屋面积管理 |
县住建局 |
公民、法人或各类组织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
否 |
房产管理交易所 |
0315-7386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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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同登记备案 |
县住建局 |
公民、法人或各类组织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收费标准: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落实降低规范部分建设项目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4月25日冀价经费(2011)10号),存量住房每平方米3元,其它房屋每平方米5元,转让双方各承担50%。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1.5元,由转让方承担;其它房屋每平方米5元,转让双方各承担50%。其它不收费。 |
是 |
房产管理交易所 |
0315-7386135 |
暂时停止收费 |
5 |
房地产交易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咨询 |
县住建局 |
公民、法人或各类组织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
否 |
房地产交易所 |
0315-7386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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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住建行业教育培训 |
县住建局 |
企事业单位、个人 |
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设局要求设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请示的批复》(滦编【2008】42号) |
否 |
安监站 |
0315-7386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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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公开 |
县住建局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 |
否 |
审批股和相关业务处室 |
0315-7386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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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个人住房信息查询 |
县住建局 |
公民、法人或各类组织 |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
否 |
房产管理交易所 |
0315-738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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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住房城乡建设法律咨询 |
县住建局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股室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滦编〔2010〕18号) |
否 |
政策法规处和相关业务处室 |
0315-7386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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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水费收取 |
县住建局 |
用水户 |
国务院《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四十二条;《唐山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八条、十八条;收费依据:滦政发(2016)2号 |
是 |
滦县自来水公司 |
0315-757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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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负责防汛知识宣传 |
县住建局 |
社会公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一条 |
否 |
市政站 |
0315-7123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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