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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中心城区08、15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方案》
批后公布公告

2022-11-10 浏览次数:

滦州市中心城区08、15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2年1024日经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方案内容》主要内容简介。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5、《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6、《滦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7、《滦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8、其他相关法规。

二、维护范围

维护地块位于赤曹公路以西,先锋路以北,阿里山大街以东,滦河路两侧。 总用地面积109.13公顷(合1636.95亩),其中在08控制单元占地36.32公顷(合544.8亩),在15控制单元占地73.30公顷(合1099.5亩)。

三、维护内容

1、补充完善幼儿园和小学的位置及规模更新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2、增加体育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社会停车场及公园绿地用地;3、调整商业用地与居住用地,减少周边建筑对导航台的影响(主要公示内容详见维护方案图)。


关于滦州市中心城区08、15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方案.doc
关于滦州市中心城区08、15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方案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