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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2021-06-06 浏览次数:

滦政通〔2021〕5号

2021年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为给全市考生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噪声污染,市政府决定:自2021年6月6日21时至9日19时为高考禁噪期。现将禁噪期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以上时段内,滦州市第一中学、滦州市第二中学、滦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备用)等3个考点周边,严禁鸣炮、鸣笛、播放音响、建筑施工等,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规从严处理。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