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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民政局
关于设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的
公告

2021-05-24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多部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民政部等22部门《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民政厅和唐山市民政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将联合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多管齐下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为扎实有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充分依靠党的领导力量、依靠政府部门协同力量、依靠人民群众力量,获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力证据,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滦州市民政局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重点围绕接收未经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的举报。具体公告如下: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的规定,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一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以及“河北”“京津冀”“燕赵”“唐山”“滦州”等字样,或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极易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为了利于及时对上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须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三、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滦州市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滦州市民政局举报电话0315-7189122,0315-7122536;举报邮箱lxmzjshg@163.com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对于依法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滦州市民政局将及时移交举报材料。

特此公告。

  

             滦州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