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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致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倡议书

2020-02-06 浏览次数: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我们倡议全市每一个家庭及每一位居民自觉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积极行动起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一、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加强居家防控,养成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增强免疫力。

三、所有村(居)都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每天对村庄、小区内道路、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所有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其他通道全部关闭。严格控制人员和车辆出入,村(居)民凭本村(居)标识进出,并逐人严格登记和测量体温,车辆消毒。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管控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建议每户每2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基础上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村(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居)委员会报告。

、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滦人员,要在1小时内主动向村(居)委员会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要主动落实体温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非涉及生活必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出人员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严禁打牌、打麻将、跳广场舞、扎堆闲聊等人员聚集活动。

“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并报村(居)备案,严禁大操大办。

、落实出租房屋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屋发生疫情而未报告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十一、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或恶意破坏村(居)布控设施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所有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并协助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集聚。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将严肃问责。

、负责包联村(居)的党员干部和部门下沉人员要切实履行好包联责任,按时上岗履责,主动支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管控工作。对于履职不到位的,给予追究问责。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党和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夺取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最终胜利!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