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我市已于1月25日开始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按照《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紧急通知》(【2020】5号)要求,我市所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一律暂停招生取消各类培训活动,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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