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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近期勿再食用海虹的警示

2016-05-01 浏览次数:

近日,秦皇岛市部分市民出现疑似因食用海虹(贻贝)造成的中毒病例,秦皇岛市已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捕捞、销售和加工海虹,并开展检测和调查致病原因。

海虹又叫贻贝,营养价值很高,属于虑食性水生动物,如果海水发生赤潮,甲藻死亡产生的毒素就会聚集在贻贝体内,人吃了会对身体产生一定毒性。食用海虹中毒后,患者初期症状为口唇、手脚麻木,后期伴有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重症患者呼吸困难、四肢无力、伴有昏迷。

我市紧邻秦皇岛市,为保障我市市民食品安全,预防因食用海虹造成食物中毒,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发布食用海虹安全警示:近期严禁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销售海虹,建议广大市民暂时不要捕捞、购买和食用海虹。市民如发现有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销售海虹,应立即拨打“12331”投诉举报。如因食用海虹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