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12月3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殿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岳山、王秀丽、侍瑞军和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王殿新领学了中央、河北省委、唐山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重要文章精神和河北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唐山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滦州市委第二届六次全会精神。
会议通过了人事辞职和人事任免职事项。会议决定接受韩敏、于晓红2名同志分别辞去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接受高香、蔡作彪、黄建男、汪欣、甄宝江、黄新建、杨志勇、王振军、葛立国、高永栋等10名同志辞去滦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决定接受鲁贤惠同志辞去滦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会议通过了《滦州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新当选的同志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审查批准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议题发言审议提出意见建议,会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选屈俊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雪峰,市监委代理主任宋朝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胜伟,市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全程列席会议。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相关议题。
信息来源:话说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