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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委第十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2020-11-22 浏览次数:

按照唐山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19号,唐山市委第十三提级交叉巡察组组长刘志民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通报巡察我市公安局党委、法院党组、滦河街道党工委情况,传达了唐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就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成果运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书记专题会议后,提级交叉巡察组分别向三家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和意见建议。唐山市委第十三提级交叉巡察组组长刘志民,副组长马远超、李香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侍瑞军出席会议。

会上,刘志民分别向三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和意见建议。三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巡察反馈意见作表态发言。

侍瑞军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指出,巡察组反馈的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提出的意见中肯精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具体实践,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坚持从严从实,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整改标准。要强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的政治任务。坚持直面问题,即知即改,应改尽改;认真制定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坚持建章立制,严格执行落实制度。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真正实效。党组织书记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内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形成整改合力,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