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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四个巡察组向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2020-10-26 浏览次数:

10月15日至21日,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市委统战部、老干部局、机关事务中心、文产中心、榛子镇、东安各庄镇等12个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反馈会。市领导王殿新、崔敬民、田文学、李鸿祥、张雪峰、吴海山、刘翠萍、李瑞岭分别出席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和意见建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做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四个巡察组对市委统战部、老干部局、机关事务中心、文产中心等8个单位党组织和榛子镇、东安各庄镇等4个镇街党(工)委以及所辖184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市领导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突出履行好“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积极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问题导向,端正整改态度,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认真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严格整改时限。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巩固提高,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在成效。把巡察整改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整改解决问题、固化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强化政治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将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突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市委组织部将把督促巡察整改和选人用人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制度约束,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