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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唐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宣讲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018-12-01 浏览次数:

1129号,我市在市委多功能厅召开《唐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宣讲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戚永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侍瑞军、各镇(街)党政正职,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内部分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华北理工大学教授金玉兰为与会人员宣讲《唐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监管,落实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保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五个方面深入浅出的解析了《唐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

宣讲结束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侍瑞军宣读了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市委副书记、市长戚永和主持会议并就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务实精准的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水平。二是危机意识要再增强。要认真研究谋划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理出重点、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安全责任要再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抓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把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工作措施要再细化。要有针对性的强化举措、加大隐患排查整改,确保问题查的出、找得准、快整改,实现风险隐患动态归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