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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响嘡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滦州市响嘡街道办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凤凰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1 15:1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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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企业、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街道办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凤凰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滦州市响街道办事处

2020531

 

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凤凰行”活动的通知

 

根据国家、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凤凰行”活动有关通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加强新时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服务安全生产基本盘和应急管理基本任务。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创新平台载体,强化部门协作,融合线上线下,丰富活动形式,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为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2061日至630

四、组织机构

各村、各企业、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组织开展好系列宣教活动。

五、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理论大学习。各村、各企业、各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安排理论专题学习,深入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16日,我街道将组织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响分局、响供电所、响中心卫生院、安监站在杜营村集贸市场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现场解答、发放安全常识宣传单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道路安全交通法》、《用电防火小常识》等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做好宣传发动,开展警示教育,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传播安全发展理念。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街道安监站将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事故易发区域,全面排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4、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以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成立专项督导组,严格督导我辖区企业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双控”机制建设任务,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此活动的领导,成立响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村、各企业、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认识,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创新形势,确保实效。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各村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和职工群众的新需求,突破传统模式,创新活动形式、内容和方法,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确保宣教活动取得实效。对各级领导要以落实领导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为主要宣传内容;对企业负责人要以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专业培训为主,对企业员工要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章守纪、提高操作技能为主要宣传内容;对社会公众要以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消防、用气用电和自我保护等方面知识为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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