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滦州市2021年度支持家庭农场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第二批)
2021年10月11日-12日,唐山弘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据《滦州市2021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滦农字[2021]13号)对滦县田龙家庭农场等8家家庭农场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核实。经现场检查,滦县田龙家庭农场等8家家庭农场按照《滦州市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滦农字[2021]13号)要求及本家庭农场项目申报书建设内容,完成了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验收合格。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举报电话:0315-7123462
联系人:苗英林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