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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9 16:39: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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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切实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切实按照《唐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与评估考核办法》要求开展各项网格化工作,同时将生态环境工作与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有机结合,在扬尘污染、露天焚烧、散煤复燃、危险废物监管等方面,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作用,坚持党政同责原则,实行专班网格和属地网格双重监管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网格整合、拆分。

创新工作方法。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以村庄、街道、社区、镇(街)为网格区域范围,以事件为管理内容,以网格员为责任人,加强对单元网格的主动排查,主动发现并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实现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

实行精准宣传。摒弃过往广撒网式的粗放型宣传,实行精准目标定位的网格化差异宣传,针对不同网格、不同受众群体运用条幅、大屏幕、政务公开栏、微信群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落实监管责任。将秸秆禁烧和散煤复燃管控相结合,明确网格员职责,将工作细化量化到村、到人,逐村、逐户开展排查。通过常规巡查与重点排查、网格内自查与网格间互查等方式相结合彻底摸清辖区内情况。网格员通过观察烟筒是否冒烟、闻空气中是否有燃烧气味、垃圾堆中是否有煤灰、走访等各种方式在辖区开展大规模排查行动,做到了不漏一处、不留死角。同时将建筑工地、餐饮饭店纳入网格化管理,落实包联责任,定期检查油烟设备是否清理及清理记录是否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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