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滦州市教育局2021年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解读
2021年3月8日,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市教育局印发《滦州市教育局2021年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滦教字[2021]19号,以下简称《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学校安全素质和管理能力,切实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有关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背景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汲取今年以来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体教职工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及处置能力,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滦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
二、《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和活动时间
在市安委办指导下,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全方位安全大培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校一人。采取线上网络培训和线下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高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教职员工的能力和素质,强化学校安全意识和技能,促进全市学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活动时间:2021年3月5日至12月10日
三、《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培训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培训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生产有关标准与规程、学校安全工作基础知识、教师及学校相关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及处置技术、安全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技能、安全工作标准化、消防安全等内容。
四、《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组织方式
1.线上网络培训:市安委办制定的《2021年滦州市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将教育行业纳入了线上网络培训范围,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由所属单位在《河北省应急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各单位注册登录,添加网络参训人员信息,按时限要求组织进行线上网络培训。
培训结束后,利用网络平台在专门设定的考场统一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网上考试,按照安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应急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2.线下自主培训:一是参与网络培训的人员需在完成网络培训内容基础上,由所属单位组织线下自主培训,切实将网络培训内容与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落实好各岗位责任制。二是学校教职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学校安全教育培训由所在学校(幼儿园)组织线下自主培训及统一纸质卷考试。
五、《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市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是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对本地学校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参与大培训活动,营造安全知识学习氛围,推动大培训活动各项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
(二)强化督导,注重落实。教育局将在各个阶段,开展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大培训活动的监督检查。各中心校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督促所属学校扎实开展好培训工作。要加大对所辖学校培训进度监管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大培训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未完成培训任务的人员,不得参加考核,由单位按照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三)有序组织,严格考核。在新冠病毒疫情控制稳定情况下,各单位要严密组织人员的考试,违反考场纪律人员的考试成绩一律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其他从业人员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转岗,不得再从事本职岗位工作。
(四)针对问题,分类指导。针对2020年大培训活动中存在的组织不严格、动员不全面、部分从业人员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等问题,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总结不足基础上明确2021年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深化教学内容,力促全员提高安全生产素质、事故防范及处置能力。
(五)加强防护,确保安全。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展情况,在大培训活动进行过程中,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提高防疫警惕性,加强体温监测,严格落实疫情期间管理制度,确保教职工培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