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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滦州市教育局2021年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11 17:0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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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滦州市教育局2021年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解读

20213月8日,为贯彻落实、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市教育局印发《滦州市教育局2021年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滦教字[2021]19号,以下简称《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学校安全素质和管理能力,切实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有关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背景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汲取今年以来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体教职工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及处置能力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滦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

二、《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和活动时间

安委办指导下,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全方位安全大培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校一人。采取线上网络培训和线下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高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教职员工的能力和素质,强化学校安全意识和技能,促进全市学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活动时间:2021年3月5日至12月10日

三、《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培训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培训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生产有关标准与规程、学校安全工作基础知识、教师及学校相关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及处置技术、安全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技能、安全工作标准化、消防安全等内容。

四、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组织方式

1.线上网络培训:市安委办制定的《2021年滦州市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将教育行业纳入了线上网络培训范围,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由所属单位在《河北省应急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单位注册登录,添加网络参训人员信息,按时限要求组织进行线上网络培训

    培训结束后,利用网络平台在专门设定的考场统一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网上考试,按照安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应急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2.线下自主培训:一是参与网络培训的人员需在完成网络培训内容基础上,由所属单位组织线下自主培训,切实将网络培训内容与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落实好各岗位责任制。二是学校教职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学校安全教育培训由所在学校(幼儿园)组织线下自主培训及统一纸质卷考试

、《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市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是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对本地学校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参与大培训活动,营造安全知识学习氛围,推动大培训活动各项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

(二)强化督导,注重落实。教育局将在各个阶段,开展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大培训活动的监督检查。各中心校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督促所属学校扎实开展好培训工作。要加大对所辖学校培训进度监管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大培训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未完成培训任务的人员,不得参加考核,由单位按照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三)有序组织,严格考核。在新冠病毒疫情控制稳定情况下,各单位要严密组织人员的考试,违反考场纪律人员的考试成绩一律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其他从业人员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转岗,不得再从事本职岗位工作。

(四)针对问题,分类指导。针对2020年大培训活动中存在的组织不严格、动员不全面、部分从业人员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等问题,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总结不足基础上明确2021年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深化教学内容,力促全员提高安全生产素质、事故防范及处置能力。

(五)加强防护,确保安全。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展情况,在大培训活动进行过程中,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提高防疫警惕性,加强体温监测,严格落实疫情期间管理制度,确保教职工培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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