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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2019年产业扶贫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10-17 14:54:5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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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河北省、唐山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产业扶贫开展,根据《唐山市产业扶贫2019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滦州市产业扶贫2019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北扶贫脱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河北省、唐山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决策部署,把产业发展作为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主要途径和长久之策,坚持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方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产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按照“巩固覆盖率,提升收益率,增强带动力,提升产业扶贫质量水平”的思路,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增强产业扶贫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提高扶贫脱贫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任务目标

2019年底,产业扶贫质量不断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产业扶贫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发展指导员全覆盖,贫困户产业项目覆盖质量得到规范提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贫困群众在扶贫产业发展中获得收益更加稳定。

(一)特色种养业。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着力发展贫困户参与度高、市场相对稳定、获益期相对较快的农业特色产业;鼓励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和养殖业。到2019年底,全市优质花生面积达到20万亩,专用玉米面积达到10万亩,瓜菜种植面积达到16.6万亩;全市60%以上奶牛场实现智能化管理,成年奶牛平均单产达到8.5吨以上;培育达到唐山市级龙头企业标准的农业企业1-2家,年内力争新增入统产业化经营主体5家以上,培育唐山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个,新增专业大户17个。

(二)特色林果业。加快发展符合当地实际、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市场相对稳定、经济价值较高的木本原料、特色经济林等生态产业;积极帮扶贫困户发展苹果、核桃等木本果品、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支持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和已脱贫人口产业可持续发展,助推精准脱贫。到2019年底,全市果品面积达到4.82万亩,干鲜果品总产量完成 7.5万吨, 实现产值2.6亿元;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到0.1万亩,年产值达到150万元。大力发展林果贮藏加工,“十三五”末全市果品贮藏率达到45%以上,加工率达到30%以上。

(三)乡村旅游业。充分发挥现有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打造田园观光类、民俗风情类、农业体验类、民宿度假类等特色鲜明的休闲农园、休闲农庄。发动重点旅游企业通过采取安置就业、提供摊位、入股分红、土地流转租用、采购农副产品等方式开展帮扶。帮助贫困户人口脱贫。2019 年,积极培育、扶持乡村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乡村酒店等涉旅企业发展。

(四)家庭手工业。组织发动贫困户参加手工业技术培训、手工产品展销推广等帮扶活动,引导贫困户增强自主脱贫增收的信心。积极引导贫困家庭以及普通家庭手工业由自发生产转向组织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或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更多加工点、经营户规范生产,增加贫困户收入。引导带动扶贫对象参与发展家庭手工业,优先为有意愿学习手工技能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免费培训,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上岗,优先分配加工订单,促进从业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五)支持发展电商扶贫进一步加大扶贫服务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加强农村电商应用培训,全面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着力促进农产品上行。加大电商进农村宣传力度,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实现网上购销。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仓储物流中心,12个镇级仓储物流中心、506个村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在扶贫增收中的作用,扩大电子商务的应用水平,通过“一站多能”便利贫困群体的生产生活,为解决贫困群众买难卖难的问题开辟渠道。

(六)农产品加工业。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增强扶贫产业带贫增效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支撑,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支持农民兴办小微企业和加工作坊。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把园区作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和载体,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打造产业集群。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扶持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引导企业开展精深加工,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口参与农产品加工业。

三、重点工作

(一)提升项目质量。规范和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建立工作台账,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和受益程度。结合贫困户情况分类施策,精准对接项目。总结推广订单帮扶、股份合作、生产托管、园区带动等产业精准扶贫机制,最大限度地让贫困户参与全产业链发展,变“物资到户”“资金到户”为“效益到户”,不断提升产业效益。按照《河北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和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组织开展项目评价活动,对项目效益、前景、贫困户参与情况等做全面评估。建立产业扶贫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台账,加强扶贫主导产业技术和市场风险评估。增强农业产业带动力,强化科技服务提升投入产出效益比,发展加工业延长链条提升附加值,创响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促进产销衔接,加强典型示范,做到人有我优、人优我强,精准、规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把贫困户嵌入产业链条,形成稳定的扶贫、带贫增收机制,要培育打造特色鲜明、带贫面广、有竞争力的扶贫产业。

(二)创建扶贫产业园。支持创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扶贫产业园,进一步加强申报、认定和管理,将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园区、加工业园区、家庭农场、特色产业基地等纳入扶贫产业园范围,建立“园区+新型经营主体+基地+贫困户”生产经营模式,扩大覆盖范围,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户”活动,促进企业与贫困户精准对接。以建立精准带贫减贫机制为导向,以贫困人口参与共享为基本标准,加强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河北省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按照“抓清理整顿、抓风险排查、抓联合合作、抓规范提升、抓示范创建”的工作要求和方法,在做好清理整顿和风险排查的基础上,对符合相关要求且联贫带贫成效明显的予以分类指导,创建高水平示范社、规范提升一般水平合作社,扶持壮大弱小合作社,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动贫困户参与财政扶持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支持的扶贫合作社,探索推广订单帮扶、股份合作、园区带动、生产托管、资产收益等带贫模式,推广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合作社+贫困户“六位一体”带贫增收模式,推动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开展专题调研,总结提炼各地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模式,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收入。

(四)完善技术服务。按照《滦州市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安排,统筹整合全市农业科技力量,建立滦州市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专家团和镇(街道)产业扶贫服务队,构建覆盖全市贫困户的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体系,技术指导精准到村、到户,增强产业发展效益和扶贫带贫能力。充分发挥市专家服务团队、镇(街道)扶贫产业服务队的作用,深入开展农业产业技术服务,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突出科技创新、集约经营、品牌营销三大重点,着力实施优选产业、引进良种、集成技术、推广设施、社会化服务、打造园区、培育主体、创建特优区、培育品牌、产销对接等全产业链“十项服务”。

(五)强化产业指导。按照《滦州市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产业发展指导员职责,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作风过硬的产业指导员队伍,大力实施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村产业发展指导员、贫困户产业技术指导员 “三员”协作攻坚的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现贫困户产业指导全覆盖、有贫困户的村产业指导全覆盖、产业项目技术指导全覆盖,搭建党和政府产业扶贫工作惠及贫困户的“连心桥”,解决当前产业扶贫“最后一公里”难题。

(六)抓好产销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冀政办字〔201919号)精神,着力提升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产业持续发展。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在特色农产品相对集中的村建设田头市场等流通设施,鼓励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新建或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高产销对接硬件水平。鼓励大型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来滦开展农超对接、农批对接等形式的产销衔接,大力推进冷链物流,不断提高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现代化水平。培育打造特色农业品牌,指导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大力支持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建立名特优农产品品牌目录,鼓励带贫经营主体申请注册商标。加大产销信息服务力度,多渠道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将信息有效传导给新型经营主体和村、贫困户,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升涉农信息综合服务水平。指导贫困户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信息查询、网络营销服务获取和便捷生活的能力,使手机成为广大贫困户的“新农具”。

 (七)实施典型示范。总结培树能复制、可推广、效益好、参与度高的产业扶贫典型模式。评选认定综合实力强、企业信用好、帮扶意愿高、带动作用大的农村优秀产业扶贫新型经营主体。培树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产业扶贫奋进先进典型,履职尽责、深入一线、倾心尽力、真扶贫、扶真贫的产业扶贫贡献先进典型和政策清、业务精、心系群众、甘于奉献的产业扶贫干部先进典型。

(八)开展问题整改。对照国家和河北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通报问题、国家脱贫攻坚巡查反馈问题、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河北省督查巡视反馈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条逐项核查,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整改,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整改,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落实。按照《唐山市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实施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意见的通知><河北省提升产业扶贫质量水平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意见》安排,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河北省和唐山市委、市政府三年脱贫攻坚行动相关政策。积极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加大产业扶贫资金项目投入力度,将产业扶贫资金增加到每户2.4万元,确保每户每年有2400元的稳定收益。创新产业扶贫信贷产品和模式,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和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重点部门、资金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虚报冒领、挪用侵吞、贪污滞留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责任压实。充分发挥市产业扶贫联席会议作用,根据市领导要求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产业扶贫联席会议,调度、落实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制定滦州市2019年产业扶贫工作要点,市直相关部门分产业制定年度专项工作推进方案。分部门、分产业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产业扶贫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快捷高效的工作响应机制,利用办公平台,形成公务文书快速接收、处理和落实的工作体系。

(三)督导考核。产业扶贫作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镇(街道)、村产业扶贫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整改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扶贫专项督导活动。健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围绕国家产业扶贫考核的政策措施落实、扶贫产业覆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服务体系建设等四方面要求,对全市产业扶贫整体工作进行评估。

(四)数据支撑。完善产业扶贫统计指标体系。依托省扶贫办数据系统、农情系统、农业信息系统,结合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建立包含产业扶贫投入和收益情况、新型经营主体联贫带贫情况、各类贫困人口产业带动情况、各类产业覆盖贫困人口情况的数据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贫困户产业发展监测评估,分类建立长期定位监测点,验证产业扶贫成效,及时发现产业扶贫问题短板。

(五)宣传调研。按照《滦州市2019年产业扶贫工作宣传方案》的要求,加强产业扶贫宣传,全方位、多渠道宣传产业扶贫工作。开展产业扶贫调研,从顶层设计、重点举措、政策支持、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进行对标调研,提炼总结典型做法,形成调研成果。开展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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