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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炉外精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9年2月21日

2019-02-21 浏览次数:

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炉外精炼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炉外精炼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炉外精炼项目

项目选址:河北滦县经济开发区、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建设内容:在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钢车间预留精炼跨建设120RHLF精炼炉各3套及配套除尘等设施,项目实施后,年处理钢水360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滦县经济开发区、滦州市滦州镇后周村西

联 系 人:娄主任            联系电话:0315-7107543    

电子邮件:17731516999@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及查阅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MiqwsTKs1VjSCOwxI7PPQ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期限为2019221日至201936日,共10个工作日。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边界外延6.0km的矩形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gktC9TNX8DIdrS-DNrFlw

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及途径:个人和单位可在2019221日至201936(共10个工作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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