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 滦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9年1月7日
滦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滦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
2、建设地点
杨柳庄镇南夏官营村东滦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院内。
3、项目概要
在原有1条40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的基础上增加部分综合处理设施,窑系统生产能力不变。建设一套年处理60000吨污泥处理工程,本工程在原厂区内新建一套污泥卸料、污泥存储处理及传输系统,将污泥直接注入窑尾烟室。含水量60%泥饼在水泥原材料计量设备定量投加,通过与各种原材料混合,磨细、均化、输送到水泥窑进行煅烧。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污泥年处理60000吨。
4、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滦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亮;电话:18633156541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⑴废气污染
污泥与水泥窑内其他物料一并煅烧产生的废气;污泥转运、上料工序散发的恶臭。
⑵废水污染
本项目污泥进厂前经供应单位预处理,污泥运输进厂后不经干化直接入窑煅烧,故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污泥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依托项目厂区内现有设施沉淀后回用。
⑶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提升机等。
⑷固体废物
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车辆冲洗污泥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气
污泥与水泥窑内其他物料一并煅烧产生的废气经水泥窑现有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泥上料、转运恶臭经引风管引至现有设施燃烧,水泥窑非运行状态时污泥上料、转运恶臭经引风机引至除味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⑵废水
项目新增用水主要为车辆冲洗用水,项目车辆冲洗依托厂区内现有设施,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排放。
⑶噪声
新增噪声源加装减震垫,噪声达标排放。
⑷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选址合理。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只要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索取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时间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8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的意见只包括以下范围:
1、本项目选址、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和内容;
2、环境影响的识别;
3、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注意:本次公示只针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以及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其他内容不在本次公示解释范围内。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方法为向公众发放环评报告公众参与调查表,征询公众对项目建设的选址、污染设施可行性、影响的可接受性等方面意见及建议。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
公告单位:滦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