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县经济开发区(1.31km2区块)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年7月20日
河北滦县经济开发区(1.31km2区块)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1 项目名称及概要
1.1 规划名称
河北滦县经济开发区(1.31km2区块)总体规划
1.2 规划概要
河北滦县经济开发区(1.31km2区块)是河北省政府批准的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31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新光路以东、芦苇庄村以北、沙河以南、大石佛口村以西区域,规划以钢铁生产及深加工业为主导产业。
2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河北滦县经济开发区(1.31km2区块)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区域环境概况;规划概述与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制约因素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分析及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公众参与分析;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及优化调整建议;环境管理与跟踪评价等内容。
3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河北滦县经济开发区(1.31km2区块)总体规划实施后产生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其中废气主要为各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废水主要为各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生产及供热等均燃用企业副产煤气或天然气,可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开区(1.31km2区块)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处理固体废物,对经开区(1.31km2区块)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置。通过上述污染预防及治理措施,可以避免或减轻规划实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规划的实施具有一定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4 公众提出意见及建议的主要方式
河北滦县经济开发区(1.31km2区块)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完成,公众可向规划编制机关和评价单位咨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并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提交具体意见,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河北滦县经济开发区(1.31km2区块)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编制机关和政府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5 规划编制机关名称与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河北滦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13914932148
邮 箱:1101246379@qq.com
6环评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
联系人:何 工 电话:0311-85650025
邮箱:zlhbtsb@163.com
河北滦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