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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炉外精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8年6月6日

2018-06-06 浏览次数:

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炉外精炼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炉外精炼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炉外精炼项目

工程概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对现有转炉车间进行改造,建设120RHLF精炼炉各三套及除尘等设施。项目实施后年处理钢水360万吨,产品以普碳钢、低合金钢、线管钢为主。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滦县经济开发区滦州镇后周庄村西

联 系 人:葛主任     联系电话:0315-7109599

电子邮件:swjgdm@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信息公告——文件资料及技术资料研究——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及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上报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项目所在区域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预测和评价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和建设占地等对周围自然环境的影响;针对该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因素、性质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实施可行、有效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论证该项目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该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环境状况是否满意,主要存在哪方面的问题;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会带来什么影响;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哪方面的不利影响;您对该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最关注的问题;您是否赞同该项目选址和建设;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1866日~2018617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