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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8年5月2日

2018-05-02 浏览次数:

滦县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滦县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滦县茨榆坨工业园区

项目投资:3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5亩,总建筑面积1000m2。新建生产线2条、生产车间1个、建设沉淀池3个、购置粉碎机2台、塑料颗粒造粒机4台、切割机4台、运输车2辆、装载机2台,建成后年加工6000t塑料再生颗粒。

2、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期

①废气: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土方开挖、物料装卸以及临时堆放等过程;

②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

③噪声:施工过程中各类施工设备及车辆产生的噪声;

④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产生的生活垃圾;

⑤生态影响:施工期建设过程会破坏原有地貌及地表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2)营运期

①废气:熔融挤出废气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车间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

②废水:破碎、清洗、甩干等过程产生的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③噪声:粉碎机、造粒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

④固体废物:清洗池沉泥、废滤网、废催化剂、废灯管及职工生活垃圾。

3、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①废气:对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抑尘,限制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②废水:施工场地设防渗旱厕,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直接泼洒抑尘;设备冲洗废水通过设置一座5m3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

③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④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⑤生态影响:施工作业范围限制在厂区,施工结束后对厂区进行绿化。

2)营运期

①废气:熔融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罩+汽水分离器+UV光解工艺处理;

②废水:破碎、清洗、甩干等过程产生的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缺氧+好氧的工艺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③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④固体废物:清洗池沉泥经压滤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滤网、废催化剂、废灯管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滦县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要求,选址可行,项目采取了较为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

6、公示期间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了解的途径

2)您认为现居住地环境现状如何

3)您认为本项目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4)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5)您对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意

6)您对本项目的选址及建设所持态度

7、公众反馈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滦县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凤杰  电话:13832934301

8、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8423日至201857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