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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政策包”
发布时间:2025-11-20 10:11: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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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工商户部分:

1.个体工商户应在哪里办理营业执照?

答:个体工商户应在其经营场所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办理营业执照,也可以通过“冀时办”APP申请办理。

2.个体工商户是法人吗?

答: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个体工商户是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

3.个体工商户能升级为企业吗?

答: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港、澳、台居民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即“个转企”。登记机关最大限度保留原名称的字号和行业特点,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不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4.个体工商户可以转型为企业的组织形式包含哪些?

答: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组织形式。

5.“个转企”后,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还保留吗?

答:“个转企”有两种方式。一是注销新设方式,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后,再新设企业,新设立的企业使用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另一种是直接变更方式,即个体工商户通过变更的方式转型为企业,该企业延用过去个体工商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如何确定?

答: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试用版)”,选择“个体试用”选项后,通过输入经营范围关键字进行查询选取。

7.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及家庭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备案的,应当提供哪些证明文件证明家庭成员关系?

答: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及家庭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备案时,可以通过居民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可以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材料复印件,及参与经营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作为提交材料。

二、企业部分:

8、企业证照遗失,如何在国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答:操作流程如下:

(1)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选择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

(3)选择账号密码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工商联络员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接收手机验证码即可登录;

(4)点击“营业执照作废申明填报”,添加作废信息,选择是丢了正本、副本,还是正副本都丢了,并填写副本编号;

(5)点击“保存并公示”,会弹出公示成功提示,完成公示;

(6)携带剩余的未遗失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到政务大厅企业注册窗口办理补证业务。

(7)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时,申请人可直接携带遗失作废声明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无需再补发营业执照。

注:本条也适用个体工商户。

9.公司的公章遗失了,想办理注销,还需要去补刻公章吗?登记机关还收取公章遗失的登报声明吗?

答:公司公章遗失的,由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权要求的股东签字盖章进行确认,相关注销材料可不盖公章。因此,无需要补刻。公章遗失声明,不是登记机关收取的材料,公司在股东会决议中说明遗失情况即可。

10.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数额较大债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还能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吗?

答:按照《市场主体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市场主体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依法受到任职资格限制的,在申请办理其他变更登记时,应当依法及时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11.办理营业执照如何做实名认证?

答:办理营业执照相关业务人员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宝”、“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录入身份信息,扫脸签字后完成实名认证。

12.电子营业执照如何获取?

答: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的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认证后下载即可。电子营业执照效力与纸质版相同。

三、档案管理

13.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能否查询其他企业档案?

答:按照市监总局答复,由于两公律师与执业律师的任职条件、服务对象以及监督管理等并不完全相同,目前暂未列入查询主体,不能查询其他企业档案。

14.经营主体可以查询自身的登记档案吗?

答:按照《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主体可以查询自身的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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