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占用林地(含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打包办”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企业和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同时,结合省、市要求,2025年3月19日,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关于临时占用林地(含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打包办”工作方案》。
二、“方案”实施的范围
1.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大于10公顷(含),同时还需要采伐该林地上林木的情形,涉及市、县两级审批(核);
2.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小于10公顷,同时还需要采伐该林地上林木的情形,只涉及县级审批。
3.其它拟占用林地或林木采伐的情形不适合此“方案”。例如,永久占用林地、或仅采伐而不临时占用林地等情况,仍需按原有规定和流程办理。
三、“方案”主要内容
1.统一表单: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合并为一张综合申请表,避免重复填写基本信息。
2.材料共享:共用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明、林地权属证明、项目批准文件等)只需提交一次,后续环节审批部门内部流转,自动关联。
3.项目涉及市、县两级的,公示材料和县级审核意见通过内部流转,可以使“打包办”事项无缝开展,有效避免办事群众市、县两级来回跑。项目只涉及县级的,通过提交一套材料,内部整合2个审批事项,极大的提升审批效率。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