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公安局 > 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1-11 13:53:4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滦州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滦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滦州市新城人民东道15号;邮编:063700;电话:0315-2537530;电子邮箱:2388757497@qq.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扩大了社会各界的知情权、监督权。2021年,我局及时召开会议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载体,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根据我局实际,确定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局长具体抓、指挥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运行机制,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上传、更新公开内容,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后及时公开。

(二)完善机制,审核公开到位。以建立健全制度为抓手,促进行为规范管理、常态运转协调等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监管,推进各类公安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三)提升水平,管理保障到位。结合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深入调研,实施媒体宣传、平台建设等多种公开途径。在硬件管理方面,加强各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进行信息上传,做到人员、设备、管理“三到位”;在软件建设方面,定期开展技术培训等活动,提高了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有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督导促进,公开质量到位。主管局长对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同时,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对局内各科室材料报送、信息录入等方面的统计和监测,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021年度主要公开了部门预算共7条;部门决算共12条;部门动态类信息106;领导分工1条;部门职能5条;联系方式1条;服务事项8条;年度报告1条,事前公开4条,行政许可40条,行政处罚公示1432行政收费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66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 计

0

0

0

0

0

0

0

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是政务信息公开仍不够完善。主动公开信息量还不够,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工作上抓好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坚持认真总结和不断吸收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