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公安局 > 部门动态 >
滦州市公安局三项措施全面提高群众文明养犬意识
发布时间:2024-05-17 17:30:35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为切实提高群众文明养犬的意识,滦州市局采取三个强化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开展文明养犬管理工作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成立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次召开专题部署会,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充分运用巡逻车循环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媒体宣传,以张贴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沿街播放LED屏、上门入户宣传等形式,把依规文明养大宣传融入贯穿到整个管理过程。

二、强化工作机制,充实专项队伍。成立养犬稽查队,坚持每天在辖区内进行巡查,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明确告知违规养犬法律后果;对摸排中掌握的、以及群众提供的违规养犬行为人,针对性开展检查,以有效解决不文明养犬、犬吠扰民等涉犬突出问题。同时,联合城管、办事处等部门,组织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精准发力、齐抓共管,有力推进养犬管理工作。

三、加强整治处罚,突出整治重点。针对群众反映犬只扰民重点区域,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进行集中整治。以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向养犬人员进行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群众规范养犬的自觉性。每周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街道不文明养犬行为、养犬登记挂牌、文明养犬宣传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规养犬行为,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