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州一男子想着趁春节临近赚点钱花,便抱着侥幸心理无证私设烟花爆竹售卖点,其违法行为被滦州警方依法查处,该男子只能在拘留所里过年了。
1月18日下午, 滦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获得线索: 在滦州市小马庄镇滦张路路北有人无证私设烟花爆竹售卖点。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这是在野地里设置的一烟花爆竹售卖点。经过询问摊主吴某,发现其确系无证经营,民警遂将吴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吴某对其非法买卖各类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人吴某依法被滦州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