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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公安局“四个强化”积极提升群众安全感
发布时间:2026-09-01 14:32: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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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滦州市局紧紧围绕严打整治、巡逻防控、服务质效等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打防管控”措施,坚持打击与服务两手抓,破小案、服务群众、赢得民心,全力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

一、强化队伍形象,提升群众认可度。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切实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坚持把认可度作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主要标准。加强警民沟通,彰显公安风采。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警民沟通渠道,通过微信等新媒体,有针对性地宣传公安机关增强群众安全感、提升满意度工作的开展情况,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公安工作,增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动真碰硬,在狠抓“执行力”和“问责制”上下功夫。

二、强化规范执法,提升群众公信度。规范接处警,倡导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接处警工作,在接警过程中,要求接处警民警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工作要求,保持警容严整,语言文明,态度热情,稳妥快速处置各类警情,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强化优质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成效的基本标准,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以赢得群众满意、信任和支持。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设施、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便民利民制度,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在全面推行”一窗通办”业务的基础上,同时为群众送证上门、上门办证,为广大群众尤其是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老人和儿童提供“零距离”服务,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

四、强化打防管控,提升群众安全感。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作为公安机关首要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提升治安防控水平,加大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且多发高发的侵财案件的打击治理,减少群众的财产损失。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开展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加强消防、危爆物品等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主动预防、常态排查、细致管理的公共安全监管机制,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维护了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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