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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回头看”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06-01 10:5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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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滦县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现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整改“回头看”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切实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我局领导班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局党组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意识。局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门会议,亲自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找准定位,靠实本位,主动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局上下逐渐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监督,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工作落实

(一)关于加强教育方面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我局每年制定并印发《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及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方案,充分利用例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及发生在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及时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

二是落实责任制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滦县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中的问题清单,党组书记亲自抓问题整改,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落实到位,针对整改通知中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严格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年初根据滦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我局实际制定局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责任主体等。

四是严格上报个人有关事项。我局领导班子均按照县纪委关于认真做好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要求,以不瞒报、不漏报为原则,认真、详细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二)关于抓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对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等进行自查。

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我局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的会议,并进行了发言。支部学习记录规范、完整。一把手讲党课,不存在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问题。在党费收缴工作方面,各支部现已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定和缴交党费,严格实行按月收缴党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主动、足额、按月缴交党费。

三是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制度。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于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并针对实际工作和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建立新制度,确保各项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带头、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落实好四种形态,扎实开展领导干部预约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去向说明制度。

三、严格管理,扎实促进党风廉政整改提升

(一)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加强教育引导,把加强党性教育作为“必修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二)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功夫下在平时,关口前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日常、敢于较真,不让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三)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把整改落实作为提高工作的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严肃问责,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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