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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17 09:08: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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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以及非洲猪瘟防控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单位所辖市场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我单位按照《滦重防指〔20192号》文件要求,坚持定期开展大消毒活动。

晨光南里、商业城、和平路以及各集贸市场,严格按照要求,围绕市场内生鲜猪肉、肉食加工等摊位、案板、通道走廊等周围环境进行全面喷洒消毒液。截至目前,共出动从业人员30余人次,卫生整治猪肉经营户40户,集中消毒面积1000平方米,消毒场次30次,使用消毒液150斤。

在卫生整治过程中同时加强《非洲猪瘟精准防控十条规定》的知识宣传,从业人员向经营户详细介绍了疫情的危害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要求经营户增强责任意识。我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安排,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督促市场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各市场继续坚持日常消毒与集中消毒相结合,加大各项防控工作力度。并强化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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