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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18 15:3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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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全力保障全县人民吃上安全肉,过上放心年,118日上午,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春节前夕生鲜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精心组织安排。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布置此次行动。118日上午,由宋耀副局长带队,抽调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股室6名专业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队伍,赴各检查点进行现场检查。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突出重点部位,重点检查了我县和平路市场、胜利路市场、东安现代城、天奕商厦等食品集散地,同时检查了老城饺子馆、草原兴发火锅店等人流量较大的餐饮服务单位。突出重点行业,重点检查了各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生肉、白条鸡、海鲜等直接关系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餐桌安全的生鲜肉类经营行业;突出重点内容,重点检查了生鲜肉类经营者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认真填写进货台账,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及时填写台账、是否按要求悬挂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牌等情况。

三是加大整改力度。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农贸市场生鲜肉类经营户9户,大中型商场3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5家,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告知经营者,并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共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

四是鼓励投诉举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发现问题时,请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或向我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7120311反映。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有效规范了春节前夕,生鲜肉类市场经营秩序,有力保障了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的鲜肉类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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