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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4 15:12: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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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重要行政文稿的起草及公文流转、会务、安全、保密机要、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应急值班等工作。负责审计信息、新闻宣传。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审计教育培训、机关离退休干部和党群工作。
  二、财政和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组织对市本级及镇级政府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国家和省、唐山市、滦州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税收征管、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进行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对市直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三、行政事业企业审计科:组织审计与市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市委机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政法机关、市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他党派职责、社会团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对市直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对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金融机构进行审计。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审计统计。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指导法规审理事务和审计整改监督工作。
  四、固定资产审计科:组织对本级投资以及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对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我市项目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履行重大项目稽查职责。
  五、经济责任审计室: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六、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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