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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关于开展重心下移“捉小鬼”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11 11:2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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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安排部署,自4月至年底,开展重心下移“捉小鬼”、认真解决群众反感的“小鬼难搪”问题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重点

围绕我局权力及服务事项清单,治理重点涉及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党员、公职人员,重点聚焦以下11类不作为、乱作为的违规违纪行为:

1.首次受理不登记,掩盖超时办理的。

2.不一次性告知、告知不明确的。

3.网上审批,网外办件、体外循环的。

4.无法定依据增设前置条件和程序的。

5.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6.乱检查、乱培训、乱摊派、乱收费的。

7.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供应商、承包商的。

8.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侵害群众利益的。

9.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10.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11.其它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让群众感到“小鬼难搪”的。

二、推进方式

(一)传达学习、教育提醒。召开全局大会,传达学习全县重心下移“捉小鬼”、认真解决群众反感的“小鬼难搪”问题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下发我局《重心下移“捉小鬼”、认真解决群众反感的“小鬼难搪”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针对11类不作为、乱作为违纪违规行为开展警示教育,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申制度和纪律要求。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水务局政务公开网站刊登我局重心下移“捉小鬼”、认真解决群众反感的“小鬼难搪”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县纪委要求,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树立告示牌,明确告知举报内容及途径,强化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

   (三)畅通渠道,拓展线索来源。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公开水务局监督举报电话7123072,并通过网络、作风整顿征求意见箱和服务对象征求意见表等投诉举报途径,进一步畅通线索反映渠道。二是主动发现问题。围绕局权力和服务事项清单,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开展明察暗访,主动出击,积极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严格执纪,强化纪律审查。一是针对直接收到和发现的问题线索,确保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查处,同时将问题线索向上级汇报;二是针对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汇报,按要求组织人员迅速掌握情况、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三是对违纪问题审查,坚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问责,实现惩治少数与管住多数并重。

   (五)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一是全局通报。对查处的“小鬼”,当事人要在全局大会上做出检查,书面检查要在局宣传栏张贴。二是晾晒整改措施。被发现问题的科室和局属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作出承诺。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成员、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对此次专项行动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承担起治理职责,强化警示教育,健全制度约束;要研究具体可行的推进措施,主动发现并解决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立长效的管控机制,切实有效解决“小鬼难搪”问题。

   (二)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警示教育不及时、纪律和制度约束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每月25日前按时上报问题线索,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有序推进。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违纪问题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查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责任,特别是对重复发生问题或发现重大问题的、对违纪问题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的,将从严追究。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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