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滦汛办字[2018]6号
关于公布全县小型水库大坝
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水利部相关要求以及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冀水建管〔2018〕54号)要求,现将全县8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滦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2018年4月25日 滦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