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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20 09:3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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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滦州市“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根据2019年河北省“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唐山市“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河北省奶业振兴规划纲要”的实施,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和奶业振兴为主攻方向,坚持绿色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农民主动种植青贮玉米的积极性,促进草食畜牧养殖的节本增效,加快我市种植结构调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从而实现种养双赢。

二、目标任务

2019年我市以流转土地自种、发展订单生产、托管种植等形式收贮全株青贮玉米,整市推进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青贮玉米种植户较同期籽粒玉米种植户亩增收5%以上,实现奶牛规模养殖场全株青贮玉米饲喂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肉牛规模养殖饲草料结构。2019年滦州市青贮玉米收贮面积任务7.3万亩,收贮重量21万吨。

三、补贴环节、方式及标准

(一)补贴环节:粮改饲试点项目资金用于青贮玉米收贮工作,以实际收贮量为标准,对收贮全株玉米青贮的奶牛、肉牛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和专业收贮企业进行补助。

(二)补贴方式:采取先贮后补的方式,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全株玉米青贮收贮完成后,按照实际收贮量进行一次性补贴。

(三)补贴标准:按照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和当年全市实际收贮量,确定2019年补贴标准。每吨补贴标准不超过60元,每个补贴对象补贴金额不超100万元。

四、实施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按照2019年河北省“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唐山市“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制定2019年滦州市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上报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统计收贮计划。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收贮主体申报2019年青贮玉米收贮计划,依据奶(肉)牛现存栏数量、收贮能力,综合考量奶(肉)牛单体青贮玉米饲喂水平,对每个收贮主体进行核算调查,编写收贮情况调查明细表,汇总全市青贮玉米收贮计划总量,形成青贮任务申请报告,上报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三)确定实施单位。一是奶牛、肉牛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收贮企业向滦州市农业农村局饲料管理站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等加盖公章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二是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对青贮池个数、青贮池容积进行现场测量,对勘验结果进行现场解说录像,同时委派饲料管理站、基层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对现场勘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三是勘验完毕后,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向滦州市农业农村局饲料管理站提交现场勘验报告、现场勘验记录、现场测量图及影像资料。四是经滦州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后,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镇政府及申请单位所在地公示申请单位资质和现场勘验结果,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有异议的,经核实确证后,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申报资格。

(四)确认验收结果。一是收贮完毕后,项目实施单位向滦州市农业农村局饲料管理站提交收贮全株玉米青贮现场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保证书、收购合同、收购记录、过磅单以及装窖、压窖、封窖全过程影像资料)。二是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对收贮的全株玉米青贮进行现场测量,对验收结果进行现场解说录像,同时委派饲料管理站、基层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对现场验收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三是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密度系数0.8/立方米对测量的青贮体积折算出实际收贮量。四是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向滦州市农业农村局饲料管理站提交现场验收报告、现场验收记录、现场测量图及影像资料。五是经滦州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后,确定粮改饲试点项目补贴对象、实际收贮量、补贴标准,核算补贴金额,同时编制项目补贴资金发放表。六是我市开展初验完成后,提请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核验。

(五)资金拨付方式。市级核验合格后,将项目补贴对象、实际收贮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镇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后,一次性予以拨付;有异议的,经核实确证后,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拨付。

(六)质量检测评定。为确保我市粮改饲试点工作青贮玉米饲料的质量与安全,对2019年收贮的全株玉米青贮进行抽样检测,根据青贮玉米干物质、淀粉、纤维、产奶净能、产奶量等理化指标的检测结果,聘请有关专家对青贮玉米品质进行现场分析与质量评定。

(七)加强信息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农业农村部粮改饲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管理,及时录入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信息,按时准确上报项目实施相关数据。

(八)开展总结评价。按照河北省粮改饲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细则,开展我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绩效评价自查自评,并于20191130日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自查总结以文件形式上报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时间

20192月至1130前完成。

六、实施计划

120192月,制定《2019年滦州市“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20193月上旬,组织召开粮改饲试点工作推进会和青贮玉米种植技术培训会;

320193月中旬,组织开展粮改饲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420193月下旬,组织统计上报全市青贮饲料收贮计划;

5201945月,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现场勘验;

620196月,确定公示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单位;

720197月,举办全株青贮玉米收贮技术培训会;

82019810月,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申报验收,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现场验收,确定项目补贴对象、实际收贮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

9201911月上旬,开展粮改饲试点工作自验、唐山市核验工作;

10201911月中旬,自验、核验合格后,公示、拨付粮改饲试点项目资金;

11201911月下旬,开展粮改饲试点项目自查和绩效评价工作,1130前将自查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2019年滦州市“粮改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副组长,饲料管理站、项目办、技术站、畜牧站、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的粮改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粮改饲试点工作重要事项决策和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饲料管理站,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一是聘请省、市草业产业体系创新团队负责青贮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收贮数量及质量,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负责粮改饲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二是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负责粮改饲试点项目的现场勘验和现场验收。三是委派饲料管理站、基层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对第三方的现场勘验、现场验收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三)加强政策宣传。利用新媒体、明白纸、展牌等形式,宣传粮改饲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提升社会关注度。通过集中授课培训、现场观摩指导、座谈研讨等方式,帮助种养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增加收益,从而增强其参与粮改饲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规范实施管理。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贮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对享受补贴的奶牛、肉牛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收贮企业登记造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实施相关文件资料,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件管理”。

(五)严格资金监管。一是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封闭管理,专款专用。严格资金审批和审计监督制度,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随时可查。二是严禁超范围使用、挪用、冒领和套取。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19年滦州市“粮改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19年滦州市粮改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张志刚       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陈     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建华       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翟双丽       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

  员:张祥东       饲料管理站站长

                 项目办主任

裴广芬       技术站站长

苗英林       畜牧站站长

         财务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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