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吴越等同志任职官方兽医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监管工作,提升滦州市官方兽医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六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滦州市动物检疫站人员推荐与资格审核情况,经滦州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任命以下同志为官方兽医:
一、任命名单与岗位
1、吴越 同志为屠宰检疫官方兽医;
2、许建峰 同志为产地检疫官方兽医;
3、弭秀伟 同志为产地检疫官方兽医;
4、侯中全 同志为产地检疫官方兽医。
二、生效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请滦州市动物检疫站做好任命人员的岗位部署与工作衔接,各相关单位予以支持配合,共同促进我市动物防疫工作稳步推进。
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9日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