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司法局 > 部门职能 >
发布时间:2022-09-29 14:51: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滦州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2.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3.承担统筹推进滦州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4.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5.负责制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6.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7.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中共滦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司法局,设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司法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法治政研督察科、基层工作和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审查备案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挂市普法办牌子)、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公证律师管理科、政治处。所属事业单位:公证处。司法行政系统共设有71个编制,其中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62个,行政编制3个,公证处事业编制6个。

办公地址:滦州市建华北大街154号。  
   办公时间:夏季(6月1日-9月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其余: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315-7122537  
 负责人:高铁民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