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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1 11:0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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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重大政治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信息、保密、文电、档案、接待、计财装备、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对局所属单位经济财务进行监督管理。

法治政研督察科。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基层工作和社区矫正管理科。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承办由市政府各部门和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监督、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负责市司法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机关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市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全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市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

审查备案科。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组织办理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组织办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理市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各机关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机关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实施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公证律师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负责全市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市仲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年度考核;指导、监督市公证协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政治处。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干警队伍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司法所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警用服装计划申报及发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依法治市办。中共滦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司法局,设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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