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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司法局雷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01 15:35: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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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工作,7月31日,雷庄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一是端正态度,严格遵守矫正管理的各项规定,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二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尤其是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三是放下包袱,加强与矫正小组间的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提高矫正效果。

集中学习教育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个别矫正对象进行诫勉谈话。通过这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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