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2019年度国家公职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圆满结束
根据唐山市法宣办《关于开展全市公职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唐法宣办[2019]11号)文件要求,按照唐山市法宣办统一部署,2019年度滦州市国家公职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于12月27日在全市各分考场同步进行。
本次考试由滦州市普法办统一组织,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考试内容涵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唐山市“七五”普法决议、规划等有关内容。
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滦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和效果,增强了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营造了全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滦州市“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市2900余名国家公职人员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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