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谨求实筑公信 ,高效服务解民忧”——滦州市司法局公证处为民办实事系列报道
2026年4月9日下午,滦州市公证处收到当事人王先生及家人送来一面锦旗,当事人王先生对滦州市公证处的严谨高效服务表达了满满的赞许!
4月8日下午临近下班时间,心情急切的王先生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当时接待当事人的是滦州市公证处主任(公证员)郭爱同志和公证人员郝国宾同志,经询问了解,王先生的祖父因身体行动不便,此次办理公证是受祖父之托,又因次日急需将公证书递交相关部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考虑当事人之所急,公证员及公证人员立即受理并收集相关材料。
公证事项中,所涉及立遗嘱人的《遗嘱》为自书的,因其他亲属有异议,后经法院判决认定自书遗嘱合法有效,《遗嘱》中所涉财产在立遗嘱人去世后遗留给其弟弟“王某”所有。王某为了进一步履行相关程序,特委托王先生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员及公证人员又经进一步了解其家庭情况,梳理了亲属关系脉络,在办理过程中已傍晚时分,为了不影响次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签批,公证员及公证人员加班加点,在当天晚上将公证事项办结并出具了公证书。
当公证员双手向王先生递上公证书的那一刻,王先生感激万分并说道:“公证处真是心系百姓,情连百姓,服务百姓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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