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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0 09:32: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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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滦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重学习、强管理、抓创新、求突破、促融合,各项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

(一) 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1月25日起,我市文化、体育场馆以及景区暂时关闭,取消所有节庆聚集活动安排,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积极配合社区做好一线疫情防控工作。5月中旬,根据《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有序恢复市场主体开放运营的通知》唐防办﹝20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市文化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有序开放文旅市场主体。

(二) 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对照考核标准扎实开展创建组档。按照唐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县区创建档案提纲”的要求,对照考核标准八大方面,逐项分解任务,认真组织档案材料,同时找差距补短板,逐渐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二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识系统。统一制作文化馆、图书馆及各镇街分馆牌匾、开放时间、服务项目和管理制度等内容,规范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识。三是大力充实创建工作队伍。开发申报文化馆、图书馆公益性岗位共9个,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文化馆包括声乐、钢琴、古筝、舞蹈、戏曲5人,图书馆图书管理5人。四是积极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评选。根据唐山市文旅局的通知要求,推荐3个文化站、3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参加示范点评选,刺激镇村创建工作积极性,不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五是推进文图两馆总分管制建设。多次召开各镇、街道文图两馆分馆建设督导会议,研究部署总分馆制建设问题,到各镇街、村开展一对一对接辅导培训。六是制定出台《滦州市2020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三) 扎实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一是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积极开展“民心工程推进月”、“文化惠民七进演出”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创新文化供给方式,大力推动文艺演出“进网站”,将文艺演出视频推送到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滦州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确保疫情期间的文化供给。二是活跃群众文体生活。组织开展2020年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征集、展演活动。4月29日,文旅局联合滦州市总工会、滦州市广播电视台举办了滦州市第三届职工书画大赛活动。向唐山市群艺馆组织推荐上报《曹宝招亲》、平腔音乐剧《中国评剧》、乐亭大鼓《唱西游》等三部群众文艺作品,积极备战省群星奖评选活动。三是丰富文图两馆活动。开展送书下乡活动,结合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联合市图书馆到各镇村送书3000余册。指导文化馆、图书馆每月制定活动安排表并向社会统一发布。指导文化馆组织陆续开展了乐理、古筝、架子鼓、评剧、舞蹈等文艺人才培训班,培训人数累计达1200人次。

(四)进一步梳理我局权力责任清单以及文化领域工作任务。一是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根据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补充调研资料清单,编写文化设施发展规划诉求。按照2020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要求,逐条梳理涉及文旅局的文化开放与包容16个项目,并逐一提供佐证材料。二是对涉及到文化领域相关目标任务按季度进行细化分解,合理确定进度安排及推进举措。根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 2020 年“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对涉及到文化领域相关目标任务按季度进行细化分解,合理确定进度安排及推进举措。三是根据滦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落实滦州市创建新一届国家、省级双拥模范城工作,组建报送档案材料。

(五)大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文旅局高度重视文明城创建工作紧扣测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逐条逐项进行整改提升,力争实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全面对标达标。一是对文图两馆内部环境进行了改造提升,规范标识悬挂及档案整理。全方位无死角清理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内外环境卫生,并对文图两馆实现常态化保洁,保持公共卫生,提高接待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文明城创建水平。二是针对文明城创建点位相关要求,特制作了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文明城市公约”等不同形式的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牌和标语,并张贴在各网吧、旅行社、景点等醒目位置,确保文明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开展了本系统文明城创建知识培训会,把握创建节奏,明确创建重点,使创建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六)全面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1-11月份,全市重点景区接待游客240.58万人次。一是督导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涉旅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向辖区内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36.1万元,有效舒缓了企业现金流压力。结合省市文化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下发我市A级景区、旅行社复产复工工作通知,对涉旅企业复产复工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位。二是稳步推进旅游宣传营销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改变传统营销模式,积极开展线上宣传营销,通过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精准营销。改版制作滦州旅游画册和宣传折页。三是完善旅游基础设施,落实厕所革命。督导景区按照A级景区标准整改提升,督导我市境内3家A级景区提档升级。认真落实《关于将河北省A级以上景区视频监控摄像头尽快接入产监平台的通知》,督导滦州古城、青龙山景区监控接入省监管平台,提升智慧管理水平。开展A级以上景区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目前我市A级以上景区取水井全部完成电子标识认证工作。2020年市下达厕所建设任务7座,目前已完工5座。

(七) 务实推进文保、非遗工作。配合河北省博物院完成了五省市金银器展工作,滦州市共有26件文物参展。开展了第三批滦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进一步加快完成唐山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工作申报。根据孙市长对渡槽等文物加强保护的批示,我局对榛社渡槽、东风渡槽等六七十年代的水利设施进行了调查,对设施建设的原因、建成的时间、设施的现状等做了详细的记录。根据调查的情况,下一步我局拟将榛社渡槽、东风渡槽等一批代表性文物公布为滦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市滦州地秧歌被省政府和文化厅评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八)圆满完成各项体育工作及赛事任务。一是在河北省体育工作擂台赛视频会议上作汇报。3月31日,我局积极参加省体育局组织的体育工作擂台赛视频会议, 以制作课件的形式对滦州市2019年特色、亮点工作和主要做法做简要汇报,重点汇报了冰雪活动开展和场馆建设。二是开展传统校和业余训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对在滦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业余训练工作中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评选出5个先进单位和13名先进个人,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步伐,充分调动业余训练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有序恢复体育场馆开放运营。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5月中旬,有序开放棋牌室、游泳馆、室内健身房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场所。大力督促各场所落实通风、消毒、测温、限流等防控措施,宣传引导消费者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四是开展体育场地调查工作。利用4月底至5月底一个月时间对滦州市体育场地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汇总,2019年度新增体育场地9个,其中篮球场1个,滑冰场4个,瑜伽馆3个,健身房1个。五是大力开展体育活动。主要举办的大型活动有:庆元旦健步走、庆元旦滑雪乐享体验活动、台球万元公开赛、“皓庭舒适家”杯2020年滦州市第二届三对三篮球赛、全民健身日展示活动。

(九)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制定《滦州市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重点旅游企业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假日旅游秩序”等文化市场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二是加大管控力度,全面迎接高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在全市各考点周围及广场、小区等地进行“迎高考,静平安”督导检查工作。三是重点整治学习教育类网站平台和其他网站的网课学习版块生态问题。督导检查文化场所,加强网吧防控工作。对所管辖的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游泳场所)进行督导四是密切协调配合,创新督查方式。开展了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六是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召开处罚事项培训会。按照滦州市司法局文件通知精神,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组织全市14个镇(街道)召开下放镇和街道处罚事项培训会。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滦州实际,按照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牢牢把握“文化惠民、文化强市”主题,力争政策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各项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

(一)继续统筹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针对唐山市文旅局示范区创建档案对接辅导中提出的问题,协调各镇街进一步丰富完善创建档案材料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二是加强文化馆和图书馆建设,迎接定级验收,图书馆达到部颁二级、文化馆达到部颁三级;完成文图两馆总分馆制建设。依托现有14个镇街文化站分别建成文化馆分馆14个、图书馆分馆14个;镇(街)综合文化站达标率100%;村级150平方米以上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100%,实现各镇(街道)文化活动中心的活动场地和活动器材设施达标。三是落实公共文化服务各项政策,按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规范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文化馆新增人员及提高流动舞台车作用。四是建设城市书房建设及电子阅读屏。

(二)继续突出文化惠民,高质量按时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一是安排元旦春节期间活动72场、“七进”活动惠民演出84场、组织单项文化活动展演52场、滦州市彩色周末活动演出45场、滦州市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滦州市迎中秋庆国庆文化系列活动,重点打造并开展滦州市品牌届次活动,主要有滦州市第四届少儿春节联欢会、第四届滦州秧歌展演活动、第四届优秀器乐文艺展演、第四届曹灿杯朗读比赛。二是组织成立滦州市评剧团和滦州市皮影剧团;三是采购文体活动器材;四是编辑出版《滦州文化志》。

(三)继续提升文保、非遗管理水平。突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积极配合唐山市文物部门完成孙薛营村早期城址的勘探发掘工作。完成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调查筛选工作,为后续报市政府公布一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打好基础。开展文物保护及非遗项目保护。

(四)继续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景区整改提升。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确保完成市达厕所建设任务。狠抓景区整改提升,结合省旅游委暗访检查情况,以滦州古城景区整改提升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市各景区景点整改提升行动。二是落实完善《滦州市全域旅游规划》及《滦州古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青龙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确定的保护要求,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确保原真性和完整性。三是做好品牌营销,提高旅游形象知名度。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多种形式拓宽推介渠道。甄选旅游宣传画册、旅游宣传折页等各类旅游宣传线路及产品、旅游宣传推广音像资料及富有地方特色的小纪念品等,通过网站和线下实体开展常态化旅游宣传活动。实施旅游精准营销策略,针对都市人群周末休闲需求,开展滦州旅游目的地形象宣传,拓展周边客源市场。四是积极参加国内旅游交易展销会。借助旅游展会和推介会的平台,与旅行商进行广泛的接洽,宣传推介滦州旅游资源、产品和线路,进一步提升滦州旅游在国内旅游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继续推动体育工作进程。一是加快推进体育中心、室内真冰馆建设管理。谋划新建体育中心项目前期工作,修建塑三个胶篮球场、维修维护体育器材设施、新改造体育场设施。二是举办滦州市第二届冰雪运动会,拟设轮滑、滑雪、滑冰三个项目。利用真冰馆开展冰上运动。三是积极参加省市体育局组织的各项体育赛事。组织参加唐山市第三届冰雪运动会、参加唐山市常规性体育赛事、举办滦州市第三届冰雪运动会、举办滦州市级体育赛事。

(六)继续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大力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及培训。一是加强新闻出版(版权)和印刷复制业的监管与执法工作。继续开展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出版物集中行动、打击利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发行侵权盗版出版物专项行动、整治内报内刊专项行动。二是加强广电和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管与执法工作。继续开展整治非法设置广播电视传输前端、非法转播境外电视节目等专项行动,开展打击地面卫星设施销售活动,加强对电影院经常性检查,查处非法放映行为。三是严厉查处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为重点,加强对网吧、演出、电子游戏等娱乐场所的经常性监管。四是继续加大“扫黄打非”工作的力度。五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检查工作,对本辖区内经营高危体育项目的场所单位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安全检查。六是重点检查旅游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员工教育培训、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车辆租赁合同、应急预案措施制定、演练等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对景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日常巡视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开展全面检查,督促旅游景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相关要求,保证旅游景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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