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文广新局行政处罚项目及标准
| 滦县文广新局行政处罚项目及标准 | |||||
| 颁发机构 | 颁发日期 | 依据名称 | 罚没项目 | 依据条款 | 罚没标准 |
| 国务院 | 1999.03.07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罚款没收 | 第33-35条 | 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 国务院 | 1994.10.01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罚款没收 | 第34.35条 |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
| 国务院 | 1997.02.10 | 《出版管理条例》 | 罚款没收 | 第45-51条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
| 河北省人民政府 | 1996.11.15 | 《河北省体育经营管理办法》 | 罚款没收 | 第12-15条 | 没收违法所得,处5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违法所得2倍以下罚款 |
| 河北省人大 | 1993.12.22 | 《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 罚款 | 第37-40条 | 处5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