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入尾声,我所根据上级文物部门的要求,已经全部完成文物的采集、拍照、录入和上传等工作,并根据上级文物部门的要求,进行了登录信息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根据县政府指示,我所对我县新建污水处理厂级配套工程占地进行了文物调查。通过调查,占地内地上没有文物保护单位,确保了该工程的后续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