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文旅局 > 部门动态 >
滦县文广新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8-20 16:51: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滦县文广新局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滦县第十一届五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把握文体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的大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文体工作的双丰收。现将今年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我局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制定印发了《局领导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定期组织召开局专题民主生活和机关干部职工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学习、加强研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局主要领导能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努力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组织分解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亲自阅批信访件和接待群众来访、亲自检查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情况、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

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探索学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一是政治教育。今年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较强的特殊性,意义重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为重点,工作力度大,措施具体,严肃性、时效性都很强,我们必须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形成高度的重视、高度自觉。二是常规教育。严格学习日制度,我们坚持每月1次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每周1次的机关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知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奉献意识。三是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收看了《中国古代廉政文化》、《贪路无归》、《小漫画里的大廉政》等8部廉政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警钟长鸣,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通过学习,全体同志进一步了解了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三、开展专项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治理“吃空饷”、办公用房、办公用车“回头看”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办公用车标准及“吃空饷”八类人员情况再次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经清查,我局不存在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吃空饷”等现象。二是开展治理奢侈浪费专项行动。重点对公款宴请、大吃大喝、安排高消费娱乐、“小金库”等方面进行了排查整治,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着手,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等小事抓起,珍惜每一份资源,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发生,全局上下形成了厉行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民主决策、一把手“四不一末”(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集体决策时进行末位发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签字背书“、廉政谈话、定期报告、述责述廉、社会评价、责任追究等监督措施,对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组织开展1次督导检查,对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制度是根本。今年,我局从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增强制度的可行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入手,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一是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和《机关学习制度》等十几项机关管理制度,对于建设学习型、规范型、廉政型机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二是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对党内事务、行政职权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全面公开,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依法行政。三是完善各项效能制度。修改和完善了《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优化了发展环境。通过制度建设,逐渐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全局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