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7162819 (兼传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公示日期 |
其他 |
1 |
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5-7#烧结机脱硫脱硝项目 |
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
滦州市茨榆坨镇前茨榆坨村西,河北滦县司家营经济开发区西区,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院内 |
2020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