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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全力做好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12 09:15: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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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全力做好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河北省经济贸易洽谈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县长侍瑞军同志任组长的滦县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河北省经济贸易洽谈会期间空气质量保证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农工委、公安局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发改局负责督促落实压减燃煤、气源保障和清洁能源利用;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指导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取缔燃煤小锅炉,并会同气象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工信局牵头负责监督指导企业停产、限产,督促落实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国土资源局负责督促落实矿山扬尘综合整治;住建局负责督促落实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城市道路扬尘综合整治;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城市以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公安局负责制定车辆限行措施,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整治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商务局负责保障成品油质量,牵头组织打击销售劣质成品油行为,加强油气回收执法检查;市场监管局负责流通领域煤炭、成品油质量监管;农工委牵头负责督导秸秆禁烧工作;农牧局牵头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安监局牵头负责督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气象局牵头负责气象预测预报;宣传部负责牵头做好相关宣传和舆论引导。各镇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为各项控制措施的责任主体,负责会议期间本地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落实。会议期间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直有关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对各项措施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日报工作制度,对重点保障措施进展及时跟踪,并通报落实情况。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工作督导,认真督导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监察部门对未按要求落实有关措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进行问责。

三是强化监测监管及应急措施。加强对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的监测和预判,及时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保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及时上传;加强对重点涉气企业排放监管,对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焦化等高架点源达标排放情况和相关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会议期间,加强环境执法巡查,重点加大对企业落实停产限产、超标排污、施工和道路扬尘、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及违法经营劣质煤炭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停、限产企业和停工工地派驻现场监督人员,实行驻厂、驻点24小时专人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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