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环保局进一步强化重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监管
滦县环保局进一步强化重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监管.
一是加大例行检查的频率。例行检查由原来的每月一次增加到每月两次,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完好情况、运行记录台账进行认真的审核,并要求现场监察人员按规范填写《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表》。
二是实行暗访。组织监察人员对排污单位,尤其是排污量较大的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设施不定期地进行突击检查。
三是逐步实行在线监控。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有计划地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全天候监控。
四是对检查中发现的环保设施存在问题较多企业单位当面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到位,对擅自停运环保设施排污单位依照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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