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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2 16:55: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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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工作总结2019工作计划

 

2018年以来,在滦州市委、市政府和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以“争一流、保发展、守红线、促长远”为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今年以来,我局将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法律学习宣传工作、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等有机的结合起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利用每周五下午全体集中学习时间,结合业务知识的学习,扎实开展“每周一堂课”专题学习系列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讲话,以及各级反腐倡廉文件,切实加强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教育,强化政治意识,营造崇廉尚洁、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培树全体干部职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通过组织“5.4”主题演讲比赛、“7.1”党员活动日(鸡冠山学习李保国事迹)等活动开展争做合格共产党员活动,不断激发了同志们谋事干事的激情,增强团队集体荣誉感,提升了团队执行力和干事能力。今年培养、发展了三名优秀青年干部入党,为党的队伍输送了新鲜血液,壮大了我局的党组织,增强了党员队伍的活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一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制定了《滦县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全体干部职工按要求分别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一岗双责”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政承诺书》。二是认真梳理工作职责、简化工作流程、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编制风险监控流程图。坚持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干部选拔、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通过落实责任,加强了权力制约和监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等专项行动,开展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将土地出让、资金使用、公务接待、干部选拔、公车使用等方面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做到主动公开、真实公开。全年进行不定期抽查21次,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懒政怠政、吃拿卡要、私设门槛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着力优化政治环境、市场营商环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股室,形成了既抓业务又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机制,确保了局机关各股室、国土所为民服务的工作状态,提高了国土队伍为民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四是自觉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时刻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严肃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在个人、家庭、亲属方面没有需报告的重大事项,没有被问责情况,也没有因“四风”问题被查处情况。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国土资源工作全面推进

(一)积极做好建设用地后备资源的保障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专项规划调整编制工作。完成了《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调整完善工作;启动了《滦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调整工作;继续推进了《教场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并报市局审核;完成了《滦县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年)》编制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工作。市局下达2018年补充耕地任务1500亩,截至目前,实施并完成占补平衡项目11个,新增耕地共计1585亩,超额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二)高效完成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工作。一是高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全年共上报20个批次建设用地,涉及东海特钢、德润钢管、冀滦纸业、建丰木业等省市重点企业,文化广场、滦城中学、光辉里改造、富丽小区、垃圾处理厂等重点民生项目,报批面积4570亩。二是高质量做好土地收储与供应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集中会审制度及出让地价集体决策制度。今年以来,共成交土地54宗,面积5460.81亩,成交价款12.9685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土地45宗土地,面积5322.6亩,成交价款12.8737亿元;协议出让2宗,面积1.37,收取土地出让金45.34万元;划拨供地7宗,面积136.84亩,收取划拨费902.81万元。截至目前,我市2009年—2017年省政府批准转征土地共计1126.0232公顷,已完成供应898.1803公顷,供地率79.77%2018省政府批准转征土地242.7599公顷,已供应土地222.699公顷,供地率91.74%2018年报批土地、供地及供地率均创历史新高,在唐山各县(市区)中名列前茅。

(三)进一步强化国土执法机制,强力推进国土执法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加强耕地保护。年初与各镇(街道)签订责任状,落实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二是加大宣传,营造守法氛围。在全市范围内张贴《滦县公安局 滦县国土资源局 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滦县分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通告》200余份;625日配合唐山市国土局举办“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文艺晚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三是提高巡查频率,加大打击力度。在持续推进土地矿山违法共同监管机制的基础上,为做好违法占地、违法开采整治工作,统一思想,主动作为,明确目标,细化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实行日常办案带巡查、不定期组织夜查、周六日定人轮查的巡查制度。同时建立微信工作群畅通信息交流,强化重点区域巡查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查200余次(其中夜查32次),责令停工10余宗,立案查处45宗(正常处罚6宗、批地处罚25宗、其余14宗),收缴罚款670722.18元。四是加强建设用地管理,认真做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今年以来先后对54宗土地的交地、出让金缴纳及开竣工情况进行了动态巡查。截止三季度末,我市土地供后动态巡查率为99.45%,在全唐山市排名第三。

(四)认真做好矿山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矿业权人按时完成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我市应填报公示的19家矿业权人,17家按时填报公示,2家未填报,其中滦县东昇采石场属已关闭注销矿权,滦县兴利采石厂因已申请关闭主动放弃填报。认真做好矿山企业动态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9矿山企业提交了动态监测报告,其中铁矿10家,石矿9家。通过矿山监测,未发现超层越界采矿行为。及早谋划,扎实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根据《唐山市国土绿化矿山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8年我县需完成13家矿山迹地的绿化工作,其中12家矿山迹地的修复绿化工作已分别于201610月和20186月得到市局批复,远途西侧历史遗留矿的修复绿化工作,已于201710月通过市局组织的专家验收,至此我市2018年矿山迹地修复绿化任务已全部完成。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4月份会同省环勘院唐山分站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核查,结合排查结果和我市实际情况,编制了《滦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县政府于5月发布实施。向隐患点周边群众,发放了地灾明白卡和工作明白卡,矿山企业发放了《滦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通知》,签订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同时进入汛期后,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的原则,通过地灾预警发布平台发布预警信息851余条,很好的完成了2018年地灾防治工作。警钟长鸣,抓好安全生产。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开采的打击力度。

(五) “三调”和“两权”工作有序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已于20186月完成招标,长江空间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武汉)以340万元中标,前期完成项目部建设、资料收集、数据分析、影像采集、内业处理等工作。11月初已完成城镇细化先行调查项目的城区、镇区、村庄试点工作及部分镇(办)城镇细化调查工作,1121日完成上报县级地类样本采集工作。“两权工作”全市507个村街,除去21个拆迁村,剩余486个村,截止到201811月底,已全部完成外业调查、外业测量、内业资料整理、调查成果公示、调查成果数据入库及数据省厅汇交工作,目前正在整理档案工作。“三调”和“两权”工作进展,在唐山市各县(市区)中处于领先地位。

(六)服务民生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简便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认真执行“135”办结制。2018920日实现房产交易、税费征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试运行;压缩办理时限,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日内办结;在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前提下,一般登记业务7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此项工作在1129日接受省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督导检查组检查时,得到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二是积极配合市政府处遗办解决“办证难”问题。截至目前,冀东人家小区1-5号楼共540户,办证523本;金域康城小区共114户,办证109本;职教中心家属楼共120户,办证119本;龙盛花园小区D2D4楼共122户,办证91本;原农机局集资楼永安里35号楼共40户,办证39本;自强里4号楼共24户,办证21本;原物价局集资楼团结里20号楼共20户,办证19本;兴旺家园小区共349户,办证338本;交通局集资楼晨光里16号、17号楼共60户,办证57本。指导财政局家属楼、安监局家属楼等集资单位做好房屋首次登记资料收集整理,积极推进上述小区登记发证工作。2018年以来共核发不动产权证书5204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847份,开具首套房、二手房转让、公积金等各类证明3553份。三是加快不动产信息共享建设进度。20182月,投资238万建设完成了不动产登记中心智能化档案室建设,将房产与土地档案集中管理,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四是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58日,我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通过了市局组织的省厅专家组验收,已完成省厅备案,我局已向市政府请示公布实施新的城镇基准地价,待市政府批准后即可发布实施。五是高质高效的完成2015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15年高标高标准农田建设9个项目区全部通过市局验收合格,并上报省厅备案。六是数字城市建设高速推进。完成了《滦州市地图》和《滦州市城区图》的修改、印制。开展了城区影像图补测工作,在城区原有22平方公里11000正射影像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份,对城区周边新测11000正射影像38平方公里,使城区及周边11000正射影像总面积达到60平方公里,并制作了滦州市城区影像图。完成测绘基准点复测工作。为我市的重点工作和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七是信访维稳工作成效显著。受理信访案件37件,接待来访群众900余人次,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经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来访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告知信访人按照法定途径进行信访投诉。完成十九届二中全会、全国“两会”和“中非论坛”北京值班工作。我市进京赴省涉土信访案件大幅减少。

 

三、积极配合唐山市委提及交叉巡察工作

按照唐山市委和滦州市委的安排,我局于2018911-1123日接受唐山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的巡视巡察。在近三个月的巡查过程中,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及时加强联络和对接,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实事求是的介绍工作情况、反映相关问题,并配合巡察组进行各项检查,为巡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下一步将按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

四、按照中央、省、市的脱贫攻坚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工作,扎实做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扶贫帮扶各项工作

一是按照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做好不动产登记的核查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核查档案1300多份。二是组织帮扶责任人按上级要求扎实结对帮扶工作。

五、2019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项目用地管控。从项目用地预审、用地选址、用地指标及落实生态要求等四方面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按照“保重点、保急需、保民生”的原则,对各单位项目用地需求进行摸底排序,切实发挥土地资源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保障和支撑作用。重点做好赤曹国道、大唐电力、三双平改等重点项目用地组卷上报及土地供应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安排专人赴各重点项目开展上门服务、现场办公,指导用地单位准备相关材料,及时解决用地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网上登记服务大厅,开通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等服务。在完成数据整合、登记系统更新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自助查询机,实现权利人通过自助查询机查询本人不动产登记信息。同时,加强与银行、公积金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有诉求要求的银行、公积金网点探索设立不动产抵押便民服务点,实现“不见面”办理。

(三)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两违”和盗采。坚持阶段性目标与长期性目标相结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打击“两违”和非法盗采国有矿产资源行为力度,对各类“两违”和盗采行为露头就打,并严格监管、严防反弹,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四)深入推进服务民生事业建设工作。

1.积极推进实施占补平衡项目。按照新的政策要求,深挖后备资源潜力,科学谋划项目,补充耕地1000亩。

2.进一步加快土地供应, 2019年计划出让土地3143亩,预计收取土地出让金10.6亿元。

3.扎实推进“三调”工作,按照调查任务书各时间节点要求,确保该项目于2019121日前完成不一致图斑调查成果上报工作;20195月底前完成数据库建设和初始成果汇总;20191231日前完成全市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统一时点成果汇交,完成滦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20205月底前完成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工作。

4.计划完成滦州市城区80平方公里11000比例尺影像采集和影像图制作,进一步完善国土典型应用系统,研究数字滦州成果推广工作

5.加强学习法律知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多角度、全方位做好法律宣传工作,营造法制氛围;学习领会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精神,依法履行国土资源部门职能;强化我局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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