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落实,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机构、有计划、有方案、有目标,有专人负责,为我局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制度建设,依法推行政务信息公开
2020年,在滦州市政府网站三大重点领域公开板块中,公开了救助与福利相关政策及救助福利资金发放情况133条,并及时公开部门工作动态、服务事项、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信息145条。根据《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实行“谁发布,谁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及时填写《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经审核审批后方可发布。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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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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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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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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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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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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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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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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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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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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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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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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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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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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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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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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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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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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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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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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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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