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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民政局四项措施做好“中元节”期间冥纸冥币禁售禁烧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08-16 10:55: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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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中元节”期间冥纸冥币禁售禁烧专项行动,确保营造文明、环保、节俭、安全的城市环境,全面从严管控焚烧冥纸冥币行为,滦州市民政局坚持四项措施开展冥纸冥币禁售禁烧专项行动。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制发了《关于“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倡导采取“鲜花”“云祭祀”等简约、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纪念故人,自觉摒弃陈规陋习,主动维护城市环境和形象。

二是夯实属地责任。按照“人头对人头”工作机制和四定工作要求(定事、定人、定工作标准、定完成时限),要求各镇(街)对重点区域加强看守和巡查,夯实镇()属地责任和村()网格责任,分解工作,全面综合防控。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对各类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农()杂店、路边摊点等违规经营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予以严格查处,对拒不停止违规行为、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予以没收和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强化协调联动。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深入各镇()进行巡回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重点督办,严厉打击冥纸冥币生产、经营、运输等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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